首页双碳基础知识碳达峰碳中和其他报告文献【政策】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admin

文档

9269

关注

1

好评

0
PDF

【政策】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阅读 718 下载 677 大小 416.46K 总页数 26 页 2025-10-21 分享
价格:¥ 9.90
下载文档
/ 26
全屏查看
【政策】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还有 26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26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有任何问题,文件需求请联系WX:baomafenxiang520

附件1江苏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平稳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稳定新能源项目收益预期,助推新能源项目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直接接入江苏电网的存量与增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微电网、绿电直连等新型主体和增量配电网内部建设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自身无法消纳的电量,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照市场规则结算,不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已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并完成竞争性配置的承诺配建储能的海上风电项目,视同存量项目。增量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含)起已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的新能源项目。第四条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需与省电力公司完成机制电价差价协议签订工作,明确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电价水平、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内容。存量项目,在差价结算协议签订前,按最新电价政策执行。增量项目,按照《江苏省增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执行。第二章机制电量第五条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占其上网电量的比例不高于90%;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新能源项目在前述规模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参与过绿电交易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按照前述同类项目比例,扣减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的比例确定。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的比例,按该项目2025年1-5月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其上网电量的比例和全省2025年1-5月新能源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全省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两者中较小者确定。首年未自主确定机制电量比例的新能源项目,默认按同类别项目的最高比例执行;以后年度未申报调整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视为按该项目上一年比例执行。第六条增量项目通过竞价获得机制电量,竞价分类暂分为海上风电项目(含海上风光同场项目,下同)、其他风电和光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