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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陕西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能源领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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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开展2025年度全省能源领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能源领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省能源领域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专业(一)评审范围1.全省能源行业(不含已具备评审权限的市及其他评委会组建单位)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2.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3.下列情形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二)评审专业矿业、测绘、地质、机械、电气、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化工工艺、化工分析)、环境(环境工程)、能源动力、仪器仪表(仪器仪表工程)、信息通信(煤矿监测监控、信息工程)、自动化(煤矿智能化、过程控制自动化、热工自动化、电气自动化)、土木(电力工程、燃气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石油与天然气、安全(电力安全、燃气安全)、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矿业、测绘等领域相关二级专业目录参见附件1。工程技术领域实行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2.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3.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1至2025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二)学历、资历条件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一般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工程师(1)获得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工程师:(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3)大学本科、大专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4)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3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5)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6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6)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6年的专业技术人才,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2.高级工程师(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2年:(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工程师满5年:(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聘任工程师满5年。(三)业绩、成果条件1.工程师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完成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及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完成下列一项及以上:(1)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3)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或重点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4)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6)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7)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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