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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第二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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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第二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在申报范围内的电力用户单位,按照企业市外绿色电力使用量等场外溯源交易结算电量,补贴力度不超过0.05元/千瓦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详情如下: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第二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绿色电力在各领域中的替代应用,助力地区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2025年第二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并实现绿色电力消纳的电力交易行为(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二、申报条件1.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2.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除外)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主体;3.申报单位应遵守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导向,完成节能主管部门要求的节能工作任务;4.申请补贴电量必须为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外绿电使用量:5.申请补贴电量必须为在浦东新区内完成消纳的绿电使用量,且申报周期内消纳绿电总量超过100万千瓦时,已获得上一批次补贴认定的电量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内。三、申报材料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申报材料如下:1.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3.申报单位承诺函;4.绿色电力交易合同;5.电力结算及缴费证明材料;按月、按照计量点排序提供记录有本次申报周期内绿电消纳情况的电力交易结算单、对应的电力缴费通知单及支付凭证,整理形成绿电消纳台账,并填报月度绿电消纳统计汇总表(月度绿电消纳统计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6.与申报补贴电量相对应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如已取得对应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请一并提交)。7.本年度绿证交易和本年度申报周期外绿电交易情况相关材料:提供本年度(即2025年1月至今)绿证交易和本年度申报周期外(即2025年1月一2025年2月)绿电交易相关凭证,并填报本年度绿证交易及本年度申报周期外绿电交易情况汇总表(交易情况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8.申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批复、节能验收批复相关材料(如无请提供无需开展节能审查情况说明并经属地部门盖章确认方9.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能耗双控考核情况表(仅重点用能单位)10.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能效水平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及产品产量(或建筑面积)情况相关材料,或第三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等):11.信用证明材料(以“信用中国"网站(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以及“信用上海”网站(.c)等国家及地方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方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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